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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 循环周期
4.4.1 池水循环净化周期,应根据水池类型、使用对象、游泳负荷、池水容积、消毒剂品种、池水净化设备的效率和设备运行时间等因素,按表4.4.1的规定采用。
表4.4.1 游泳池池水循环净化周期
4.5 循环流量
4.5.1 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的循环水流量应按下式计算:
式中:qc——水池的循环水流量(m3/h);
V——水池等的池水容积(m3);
αp——水池等的管道和设备的水容积附加系数,一般取1.05~1.10;
T——水池等的池水循环周期(h),按本规程表4.4.1的规定选用。
4.5.2 当不设滑道跌落池而设置滑道跌落延伸水道时,其池水循环净化的循环水量按每条滑道不应小于30m3/h计算确定。
4.5.3 滑道润滑水量应按滑道设施专业公司根据滑道形式、长度和数量计算确定。
4.5.4 当水上游乐池设置水景小品时,其功能供水量应根据水景小品形式、数量及相应的技术参数计算确定。